《改革》2021年第8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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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变迁历程与取向观察:1978—2021年

改革网 www.reform.net.cn 2024-07-19

马相东    张文魁    刘丁一
 

  摘   要: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历经外资为主、外资内资并重、“双招双引”三大阶段,其现行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、土地保障、财政奖励、金融支持等十大方面,共同特征是“惠强惠大惠新”,其中,“惠强惠大”正面临国内国际公平竞争原则的新挑战。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也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,甚至有政府补贴。不过,其优惠“标的物”,更加倾向于支持新增就业、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,即“惠民惠小惠新”。借鉴国际经验,未来我国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调整和优化路径包括:进一步优化所有企业的投资环境,由“特惠”逐步向“普惠”转向;加强平等竞争意识,由“惠强惠大”逐步向“惠民惠小”转向;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,继续保留和进一步加大“惠新”力度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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