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改革》2026年第6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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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应急财政运行的结构性矛盾与化解
——基于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协同视角

改革网 www.reform.net.cn 2026-07-08

姚东旻       徐傲晗       徐雅菁

 

摘   要:应急财政是国家应对突发事件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基础性制度安排。受年度预算考核、项目制管理和资产化要求等影响,我国应急财政运行中存在“重物轻人”的结构性偏好,由此引发预算程序刚性与应急响应敏捷性、经费供给非常态化与风险常态化、年度预算管理周期与风险治理周期、属地治理责任与风险跨域外溢之间的结构性矛盾,制约了应急治理效能提升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代表性成员国的发展经验表明,法定触发、稳定经费、跨期调节和规则化分担,是提升应急财政制度化水平的重要支撑。现阶段,我国应急财政运行仍存在法定触发不足、经费科目分散、跨期工具不足和分担规则不清等问题。完善我国应急财政制度,应建立敏捷高效的预算“平急转换”机制,规范并拓宽以政府预算为主体的常规经费来源,完善跨期预算安排,优化央地应急财权事权划分,推动应急财政由偏重物质保障向“人—物”协同保障转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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